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zoty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zoty经通知。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通知到被执行人之一和被执行人之二,未通知到被执行人之三,特此公示。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01月19日10:00起至2026年01月20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江津区几江双石场5组1幢三层1号房屋及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
评估价:28.487万元;起拍价:19.9409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标的物介绍:该房屋产权证号为渝(2017)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0017869号,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117.09米,套内面积为95.4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所在大楼共3层,房屋位于名义层3层,楼梯房,室内有装修。目前由被执行人使用。
1.本次司法拍卖已通知到申请人,通知到被执行人之一和被执行人之二,未通知到被执行人之三。
3.本次拍卖范围包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室内部分家具家电明细详见附件《评估报告》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序号第45-58号”。室内部分家具家电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辅拍机构及拍卖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其品质、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新旧程度、是否完整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负责该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本院不提供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如出现无法移交的情况,由本院按照相关物品评估价的实际交付情况,将按评估价的70%退还相应价款,法院和拍卖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4.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本次勘察未查询到该房屋有专业物管。水电气等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注意。
6.标的物土地性质类型未能查询到,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并承担相应费用。办理过户时可能涉及的土地出让金、收益金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注意。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联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预约看样请登录自助预约,或关注“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自助预约。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zoty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的实名注册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2、银行支付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
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将依法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1、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其他罚款、维修zoty维护费、物管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负zoty担。
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